第802章
“对方的行为,是暴力犯罪,我方的自卫行为,并无任何违法违规之处,亦符合刑法对于无限防卫权的立法原则!”
张益达的声音,铿锵有力。
继续围绕无限防卫权进行展开,试图从各方面印证己方的正当性。
这个案子想要无罪。。。。。。
必须要得到无限防卫权的正当行使认可。
而关于无限防卫权的立法原则。。。。。。
确立之初,就是为了保护弱者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
这种人身权利,仅限于人身,不包括财产权、名誉权等。
也就是说,他人辱骂、侮辱、诽谤等,是不可以执行无限防卫权的。
即便遇到了小偷,也不能在小偷未危害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将小偷打死。
这些都不属于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保护的。。。。。。
仅限于人身安全。
而这个案子里。。。。。。
伴娘们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三点,从无限防卫权的历史来看,这项公民权利由来已久。”
“在古代,无限防卫权最初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而设置的。”
“古罗马制定的《十二铜表法》中第八表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夜间行窃(就地)被杀,则杀死(他)认为是合法的。”
“我国《周礼·秋官·朝士》规定: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即在军、乡、邑及人家进行盗窃、杀人者,将他杀死不算犯罪。”
“《唐律疏议》也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者,应该处以笞刑四十下,如果主人立即将来人杀死者,主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