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不过根据民事过错原则,这两个女子。。。。。。应该要承担一定责任吧。”
青岚根据从论坛里看到的那些法律知识,简单分析了一下。
明知救狗而下水。
这两名女子不构成刑事上的责任。
但在民事上,他们遛狗不牵绳、主动向未成年求救、放任未成年下水、事后逃离等行为,都构成了此次事件的过错。
过错越多,承担的民事责任就越大。
至于承担多少。。。。。。
那就看双方之间的协商了。
。。。。。。
与此同时。
滨海市。
某小区。
“嘟嘟嘟——”
严佳玉听着电话里传出的忙音,放下了手中的手机。
脸色极为难看。
她刚刚和男孩的家属尝试着沟通。
刚开始。
男孩的母亲什么钱都不要,一直在耍流氓,哭着喊着让她还儿子。
面对这种情况,她直接说了句“开个价”。
对面不知怎的,突然间爆发了。
似乎是男孩的舅舅夺过了手机,要求他们赔偿20万,少一分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