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竹制锅铲在锅里慢慢翻动,让肉松受热均匀。
没多久,锅里就有了滋滋啦啦的声音,这是肉松内部的水分被焙出来了,不用管,继续中小火翻炒。
一直等到肉松的重量减轻,翻动时有种翻棉花的感觉,同时肉松像是弹过的棉花一样蓬松无比,就说明火候差不多了,可以出锅了。
现代厨师喜欢在这个时候放点芝麻进去,其实这是错误的。
因为好吃的肉松蓬松得如同云朵一样,是入口即化的,要是加了芝麻,不仅没了入口即化的效果,那种蓬松感也会被芝麻破坏掉。
林旭把做好的肉松盛出来,继续做下一锅。
沈佳悦来到厨房,悄悄捏了一点送进嘴里,眼睛顿时睁得溜圆:
“哇塞,你做的这肉松咋没有油腻感啊?跟棉花糖一样……好好吃,感觉从小到大吃的肉松都是假的。”
林旭笑着说道:
“蛋糕房用的肉松一般都是炸的,这是焙出来的,口感自然是不同的。”
沈佳悦觉得这么吃不过意,干脆盛了一小盆,端出来让大家品尝。
墩墩原本以为是给自己的,但看到几位阿姨都下手吃了,急得在一旁团团转。
“不急不急,下一锅给你做。”
沈佳悦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冲远处的小白招了招手:
“小白过来吃肉肉咯。”
然而那匹好不容易撒欢一次的小矮马对吃的并不敢感兴趣,迈着轻快的步伐找二皇子去了。
夺妻之恨不共戴天,今天既然从马厩中出来了,就一定要给那个南美骚包一点颜色看看,让它认清这是谁的地盘。
很快,墩墩的肉松做了出来。
沈佳悦放在一个一次性盘子里端到它面前,小家伙低头闻了闻,又用舌头舔了一下,眼神中满是惊讶。
估计从没想到这些蓬蓬松松的玩意儿居然能吃,还这么好吃。
“吃啥呢这么开心?”
大家正吃着,齐思明骑着他的杜卡迪来到了厨房门口,摘下头盔,见几位女士和墩墩都不顾形象的吃东西,有些好奇。
他将摩托车熄火,抬腿下车,顺便将背着的一个大背包卸下来,这是他给曾晓琪的父母买的衣物,顺便又买了两台新手机。
上次来的时候,见岳父的手机屏幕坏了,原本想修一下的,但这种老款手机没啥维修价值,所以干脆买了两台。
曾晓琪说道:
“刚做了些肉松,我们正在品尝呢……你拿的啥啊?”
“给岳父岳母随便带了点东西,咱爸妈的宿舍在哪?我直接送过去。”
“我带你去吧,顺便看看你都买了什么,别想着一声不响偷偷把我买走,我家可不兴卖闺女。”
她生怕齐思明买了贵东西,所以提前打个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