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心心地买了一套房,一辆车,便在那里安家。
只是她这个人享受惯了,毕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从小就没有做过事,长大后也没有上过班,不会赚钱,人也懒。
她天天逛街,结交新朋友,花钱如流水。
卷走的那些钱,都不用三年就花了个精光,连带她带走的那些珠宝,名包,也被她变卖换了钱。
那点钱也不足以支撑她的高消费。
最后,她连房子都卖掉。
新交的那些朋友,见她没有钱了,渐渐远离她,因为她会跟她们借钱,借了又不还。
朋友说就当是花点钱卖个教训,是她们识人不清,也不用她还了,但想再借钱那是不可能的了。
无意中知道龙先生的人还在找她。
宁思淇害怕被龙先生找到,她背叛了龙先生,一旦重新落入龙先生的手里,她必死无疑。
过了六年,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姑娘了。
她都三十虚岁,马上就三十周岁。
过去六年她也交过不少男朋友,每一任男朋友都同居过,如今的她,照镜子,她都感叹自己真的成了残花败柳,早已没有了往日的美丽。
最让她难过的是每一任男朋友都没有想过娶她。
花光了钱,所有朋友与她绝交,男朋友另寻新欢,她又成了一无所有的那个可怜虫。
不得已,她拿着卖房换来的钱去整容,没有大整,只是微整了,让人一眼认不出她来就行。
之后,她便回到了莞城。
她想,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龙先生肯定想不到她会回到莞城。
回来后,她就找了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