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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第3页)

应季雨没吭声。

如果她认识高中的自己,也会这样说。

“你现在住哪?晚上要不要我带你去转转?你还没来过北城。”

应季雨瞥眼看她:“去哪转?”

“当然是酒吧了!换一家。”

应季雨摇头:“得了,陪我去买套衣服吧。”

明珠:“干什么?”

应季雨晃了晃手机。

“催命鬼的催命符都贴我脑门了,有个投资商,让我试图去谈。”

明珠都笑了:“不是,你什么时候背着我都爬上这么重要的位置了吗?”

应季雨眯着眼摇头:“不,他估计想着不成,让我混进去试试。”

他们这种初创节目根本跟对方公司的定位目标背道而驰,更别说就算是节目能赚钱,对对方公司来说都是老虎拔毛。

应季雨查过对方的资料,除了公司的一些官网信息查不到任何东西。

只听说是之前在北城声望赫赫的贺家,红三代,九几年举家搬去澳洲,长子贺知周在华盛顿金融圈首屈一指,次子贺煜毕业于普林斯顿。

大学那会儿贺煜一手创建了一个工作室,眼都不眨几千万几千万美金往里砸,玩完扔给贺知周收拾烂摊子,派珀角豪宅里堆满了他的豪车步枪,把上流社会的奢靡浪费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直到毕业那年,他进了贺家在华盛顿的分公司,行事果断不留情面,用尽手段通过sec审核先后吞并不少大型公司,并购奢侈品金融服务提供商,在一年之内从贺知周手上拿走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一跃成为贺家最具话语权的人。

这些也都是她在留学圈的八卦论坛里看到的。

当年那些留子背地里嘲笑他肆意挥霍不学无术,而后又胆战心惊说贺家养了一头连老子都不放眼里暗度陈仓的疯狗。

打车去了一家奢牌店,前台穿着制服的sa大概认识明珠,从进门便跟着介绍。

看着那些价格高到牙疼的礼宾服,能花掉应季雨一两个月的工资,不解问她。

“那你还买什么,直接敷衍了事得了。”

应季雨一边仔细挑选着衣服,一边在她身上作对比,说:“上司总是针对我。”

上司是刚从总公司调过来的,有严重的阶级歧视,平日很会甩锅跟pua。

“所以?”

“我想跳槽。”应季雨认真说。

明珠给她比了个大拇指。

“要不我帮你问问朋友?”

“不用,来按照你专业设计师的眼光帮我挑件合适的衣服。”

最终买了件接近一万的黑色西装短裙,打包从店里离开时应季雨都腿软。

明珠回了公司继续给新衣服打样,为一周后的秀展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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