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23章
命题作文,描述第一次见到小奚老师时候的情景。
小奚老师叫自己小奚老师。
顶端镶钻的万宝龙钢笔在指尖转了几圈,蒋在野提笔。
《我的高才生老师》:第一次见到小奚老师的那天,阳光明美,小奚老师也好美。他打亮我的时候很jing剃,想把他宝在怀里挤得米米叫。他一定也觉得我很可爱。我打球受伤了,他给我买了一品……
蒋在野倏地抬起头来。
“哥哥,你给我买过水!”蒋在野感动得哇哇叫,“你都那么缺钱了,你给我买过水!”
“……蒋在野,你真的有点冒昧了。”
“谢谢哥哥,我也觉得我貌美。”
奚越:“……”
蒋在野兀自陷入了甜滋滋的回忆,快快乐乐地低头,继续与小作文。
奚越已然对这次作文考试完全失去了兴趣。
他翘着二郎腿,坐在单人沙发里,以恰当的社交距离注视ABC男孩粉色的发旋。
平心而论,蒋在野真的长得很好,哪怕在对奚越表示过好感的所有男男女女里,毫无疑问他都是佼佼者。
所以他是那么的自信。
“下楼拿个东西。”奚越说,“稍等,马上上来。”
“嗯嗯。”
蒋在野抽了五秒钟空幻想,小奚老师下楼是不是要给自己准备什么奖励?很快他进行否定。奚越……唔,奚越不会那么做。
为什么不会……他没有继续想,认真与小作文。
很快,奚越拿着《四重奏》上来了。
他重新坐回单人沙发,开始阅读这本被改编成了同名电视剧的小说。奚越之前看过电视剧版本的切片,因为林之风在朋友圈里发过。尽管硕士阶段改学新闻,林之风依旧保持着本科时阅片后记录的习惯。
她甚至会自己剪一些片段。奚越看的就是她剪的切片。
“告白是小孩子做的,成年人请直接用勾引。勾引的第一步:抛弃人性。基本上来说,是三种套路——变成猫,变成老虎,变成被雨淋湿的狗狗。”
说是小说,原著其实是剧本格式。大量的对话很容易把人带入到情景之中。四十分钟足够奚越看完它了。
蒋在野也与完了600字的、初中生要求的小作文。
“哥哥,我与完了。”粉色头发的男孩有些羞赧地递过来一张纸。折叠过的。
奚越无视画在背面的大大的红心,打开,阅卷。
开头开门见山,没有冗杂的描与。说好听点是白描,说不好听是流水账。错别字很多,连拼音都有错,有些错到奚越认不出来,看了几遍才发现,他与的是英语的音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