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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第2页)

好喝。

再吃一口食材。入口弹牙,清爽,好吃。

别看这道菜清淡,味道拿捏得恰到好处,各种食材比例混合的极好,那山菌是亮色,没夺去河鲜的鲜甜,还多了不一样的香味。

佟嫂又上菜了,“这是我们店的招牌红烧肉、自家腌的酸菜炖拆骨肉,还有下酒菜大凉拌素拼。”

同时两瓶素净的酒瓶也上来了。

酒瓶要小一半,关旬确认再三问:真一百文一瓶?对方答对的,高粱酒一百文一瓶,青梅酒一百二十文一瓶,不外带只能店里饮。

关旬挥挥手,痛快高兴了,刚才肚中垫了一碗汤,现下撩起衣袖自己斟酒,先端着酒杯到鼻尖,吸了一口,脸上不由露出笑来,“好酒,就是这个香味。”

没错没错,就是这等高粱酒,不枉费他千里迢迢到奉元城。

好酒!

一连两杯酒下肚,关旬神色更为痛快,才抄起筷子挟菜,他刚吃了那道佛跳墙,现在吃——

入眼是色泽浓郁的大肉块,放在素净瓷盘子中,拳头大小一块被分成了四块,刚听那婶子介绍,这道菜是汤五哥小酒楼的招牌:红烧肉。

筷子碰上肉,肉轻轻晃动,他筷子并着勺子挟了一块,一看不由微微蹙眉,这是猪肉吧?

关旬家中三代经商,从小衣食无忧,不咋吃猪肉的,后来他游历江河去了不少地方,只有穷苦人家才吃猪肉,猪肉腥臊无比很难做好吃的。

他盯着勺子里的肉,想到这家店招牌,想到刚饮得高粱酒,当即是决定试一试——他先凑近闻了闻,只闻到了酱香带着淡淡的甜味,不由凑近咬了一口。

入口即化,汤汁浓郁,半点都不肥腻腥臊——根本吃不出腥臊味。

真是怪了。

“人间美味。”

关旬一口肉下去,双目放光盯着盘中的肉,“不知怎么做的,竟然能将猪肉做的如此美味,我游历各地,从没吃过这等猪肉,美味。”

有一就有二。

佟嫂给远道而来生客送上了米饭。

才蒸好的米晶莹剔透冒着米香,一块红烧肉带着汤汁盖上去,关旬无师自通,拿着勺子捣一捣,肉混着米一口入嘴里,香,香的都找不到词来赞美。

太好吃了。

吃了两块肉,关旬停了筷子,再看另外两道菜,凉拌素菜最后下酒吃,尝尝这道‘其貌不扬’的酸菜炖拆骨肉。

拆骨肉就是猪棒子骨拆下来的肉。

不是什么稀罕玩意,猪肉本来就不贵,大棒骨更为便宜,可配上汤家自家腌的酸菜,与拆骨肉、土豆炖在一起。

其实是入秋时,汤老板想吃大炖菜了,尤其是酸菜大炖菜,酸菜炖粉条、土豆、白菜——于是带着遇春腌了一大缸酸菜。

酸菜是切成丝,与拆骨肉土豆炖过,外观有些不好看——因为炖的黏黏糊糊,酸菜土豆与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一口下去配上饭、馒头,滋味真绝了。

这道菜秋冬一上,爱吃涮锅的食客都要再点一盘这个。

说瞧着不好看黏糊,但吃着特别舒坦,香啊,浓郁的香,酸菜也不是特别酸,吃起来还开胃、解腻。

刚红烧肉偏甜口些,关旬吃了一口这道菜,当即是眼神又亮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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