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三个字,他落下了重音,眼神里带着几分玩味和不屑。
程颜不想理会,加快了脚步,楼道里响起她急促的脚步声,但刺耳的话还是接二连三地在她身后响起——
“我不会去捣乱的,因为我也想看笑话。”
“对了,听说你们学校的林知薇前两天和他表白了,他连那个长相的都没看上,你认为凭借那一两封邮件他就会喜欢你?”
“程颜,其实你心里也清楚你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甚至你清楚他只是喜欢那种……神秘感。”
心事被当众戳破,程颜的脸滚烫如同发烧,指甲抠进掌心的肉。
“你信不信,你从他身边经过时,他的目光绝对不会在你身上多停留一秒钟。”
程颜还是出了门。
只是脚步变得沉重。
出租车离目的地越来越近,她却越来越害怕,后背几乎被汗浸湿,计价器跳动的数字如同倒计时,她竟然希望这段路永远没有尽头。
“小姑娘,到咯。”
司机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里响起,她不得不推开车门,下了车。
目光穿过雨幕,隔着不远的距离,她看到了他。
她还记得那天温岁昶穿着一件清爽的白色亚麻衬衫,肩线处的褶皱勾勒出优越的肌肉线条,头发有精心打理出的自然纹理感,右耳的银色耳骨钉衬得那张脸更英俊张扬。
本来就已经足够耀眼的人此刻更是夺目,来往的人无一不在看见他时露出惊艳的神色。
他很重视这次见面。
程颜莫名眼睛有些热。
湿重的水汽在空气中凝滞,像一层半透明的毛玻璃横亘在中间,将两人隔开。
她站在对面咖啡店的屋檐下,就这么看了半个小时。
他是那么急切和期待,望向路过的每一位行人。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做了决定。
手心冰凉,指节无意识地攥紧又松开,她迈步朝他走了过去。
雨丝飘进伞里,扫过她的脸,她又想到了那本书《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她终于体会到了茨威格笔下“口袋里揣着怀表”一样的心情。
“我的心始终为你紧张,为你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
脚步声吞没在雨声里,掌心泥泞不堪,温岁昶还站在书店的复古木门前张望。
他们之间的距离只剩下——
十五米;
十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