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本来也没在万鑫鹏身上有太多期望,所以也谈不上失望,林立将其拽起,往小区四幢的位置押去。
“小兄弟,你能放了我吗?”但万鑫鹏的心思又重新活络了起来。
林立既然不是警察,并且刚刚甚至主动提出了和自己交易。
那就意味着这个人的底线十分灵活。
那就好说了,一切都有机会。
“兄弟,只要你放了我,我可以给你钱——不是偷来的赃款赃物,是已经干净的钱财,三千,三千,你看这个数字怎么样?我甚至可以让我朋友现在就打给你……”
“反正现在只有你追上我,兄弟,就咱们俩个,你放了我,那个条子也不会知道,多好啊……”
“钱不够可以再加,五千,五千行吗。”
至于万鑫鹏为什么执着于要跑掉。
倒不是说万鑫鹏打算接下来这辈子就一直当逃犯,说实话,这在现代社会,逃犯身份,除非你手眼通天,不然短时间内或许可以忍受,但时间一长就会相当的折磨和压抑。
万鑫鹏想做的不是逃犯,而是逃跑之后自首。
这看起来有点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这个歇后语王泽从来不用)。
但经常犯罪被抓然后坐牢的朋友们都知道,自首在量刑环节里,是一个很大的减刑项。
而万鑫鹏也很清楚自己这盗窃案的体量,虽然数额较大,但没伤人,且东西都没有真正的被偷走,这些前提条件都会让这个案子在局子里的重视程度进一步的降低。
当然,忽视自己是不可能的,但无非就是从同伙里得到自己的真实信息后,派几个人来进行搜查、抓捕,不会动用大量人力物力。
这种条件下,找几个信得过的朋友,万鑫鹏还是有自信能躲一段时间的。
等一段时间搜查无果后,镇魔司就会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让他们劝自己自首。
恩威并施嘛。
而自己只要在一个合适的时机自首,并表现出强烈的悔意,刑期不说少半年吧,也至少能少三个月。
通过这样的操作,自己甚至能做到「进去的时间比自己两个队友晚,但出来的时间却能比他们两个早」。
这就是逃跑之后自首的意义。
但林立不差钱,只差任务进度,所以拒绝的格外干脆和不屑:“不要,没兴趣。”
听出了林立口中的决绝,万鑫鹏低垂着脑袋跟在后面。
原来是自己看错人了,这年轻人心术还是正的。
想来也是,他刚刚的交易可能也是为了正义吧。
随后,林立脚步微顿,挑了挑眉。
——眼前只有自己能看见的屏幕里,「金」的进度又涨了,还是很大一截。
这一次林立没多大吃惊,愣神过后,反而是些许恍然——原来拒绝贿赂,也算是「金」的抽象试炼么?
合理,已经变成系统形状的林立认可。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