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勇敢我滴朋友~
夜色里,万鑫鹏竭尽全力的奔跑着。
上一次如此奔跑,都已经是两个多月前的事了。
那次本来好好的在按摩馆洗头,结果扫黄大队来了,但好在自己机灵,听见动静后察觉不对,提前反应过来翻窗跑了。
妈的。
自己花钱亲嘴还有那啥,这不都是在做进出口贸易吗,明明国家说是扶持的,但怎么落到实处就是严打呢。
都说没有物质的爱情是一盘散沙。
那自己用物质换来的爱情为什么还要抓?
不过后来,这个问题万鑫鹏自己便想明白了。
这句话是没错的,单纯是自己的物质不行,如果物质更多,换的不是一分钟的爱情而是一年的爱情——变成包养,那就不犯法了。
至于万鑫鹏是怎么发现严傲松是条子的。
你妈的,因为那天负责扫自己那家店的,就是这个家伙啊!
这他妈的化成灰自己也认得出来。
bro,以为自己脱下制服说几句情摸摸唱荤话就能算混入咱们这个瓢虫圈子了?
一天是条子,一辈子都是条子!
这是履历上永远无法抹除的污点,呵呵。
万鑫鹏左拐右拐,没有浪费时间去回头,但体能随着奔跑消耗很快,呼吸逐渐粗重,有些跑不动了。
但应该甩掉了。
毕竟上一次,自己可是光脚状态下,硬生生跑赢了严傲松这个穿鞋的。
呵呵,杂鱼。
万鑫鹏停下脚步顺气,同时回头。
林立:QAQ。
近在咫尺的林立挥了挥手:“你好,我是毒液QAQ。”
万鑫鹏:“?”
随后林立展现「秀才」的经典动作——假装刚注意到万鑫鹏,握拳捂嘴,羞涩笑,再摸了摸头发。
看着愣住了的万鑫鹏,林立小有得意。
小样,迷死你了吧?
“我草!”
万鑫鹏回过神,猛的再次向前跑去。
这人怎么跑的这么快还没声音的?